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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时间:2020/10/14 9:09:01来源:浏览:

为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四早”措施,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用好市场监管“工具箱”,打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组合拳”,全力抓紧抓实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第一,树牢常态化精准防控意识,严把食品生产关。一是严格落实企业责任。从组织保障和制度、人员管控、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管控、个体防护、异常情况处置与报告等逐条逐项进行落实。二是加强原辅料源头管控。严把进货查验关,除索票索证和进货查验记录外,进口畜禽肉类食品应当提供《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方可入场生产。三是加强抽检检查。适时组织人员对肉制品加工企业和生产加工小作坊全覆盖检查。四是加大惩处力度。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责令立即整改。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未按规定索取进口畜禽肉类《核酸检测合格证明》而进行生产加工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第二,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严把食品经营环节关。一是全面排查农贸市场、超市开展疫情防控情况,监督市场主体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依法查处经营场所内活禽宰杀和销售行为、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无照无证经营行为;二是做好辖区涉及各类经营生鲜、冷冻猪肉、牛肉等畜禽肉类、水产品及其制品的食品集中交易市场信息摸排工作,主动与辖区疾控中心对接,配合开展核酸检测;三是严格落实农贸市场开办者、超市和餐饮服务等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按照相应的防控措施进行经营活动。

第三,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要求,严把药品零售经营关。一是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网格监管优势,加强疫情相关药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药品经营企业防控意识,如实登记购买感冒药、退烧药等的消费者信息;三是监督药品零售企业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环境清洁、消毒、通风等工作。

第四,擦亮市场监管安全底色,严把医疗器械经营关。一是督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一步采取措施,做好内部疫情防控并确保市场供应;二是加强对医用口罩、防护服、红外体温计等相关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重点查验进货渠道、供货方及产品资质材料、养护、贮存运输条件等;三是组织开展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