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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编制公示《呼和浩特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时间:2021/2/26 9:21:26来源:浏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市发改委结合我市经营服务性收费现行情况,梳理编制了2021年度《呼和浩特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市发改委官网进行了公布,目录清单涉及交通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收费和其他特定服务收费三个类型13个一级收费项目。其中车辆通行费、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公证服务收费、司法鉴定服务收费和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民航机场旅客行李打包服务收费标准等7个一级收费项目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以上收费项目除民航机场旅客行李打包服务收费标准制定权限为盟市发展改革部门,其余6项收费标准的制定权限均在自治区发展改革部门。具有自然垄断性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管理的)、保障性住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等6个一级收费项目按照市本级制定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