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企信用修复 推动复商复市
时间:2020/8/20 9:37:11来源:浏览: 次
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积极响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的工作要求,切实发挥信用监管职责,指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修复信用,降低信用修复过程中的制度成本,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发展信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
一是强化年报宣传,避免企业信用受损。盟旗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落实年报全覆盖要求,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微信群等渠道向企业推送年报公示提示信息,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企业走访过程中发放年报宣传材料,督促企业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降低信用风险,激活企业正常投入生产经营。该盟企业年报公示率90.96%。
二是加强“邮递办、网上办、电话办”宣传。发布《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信用监管工作的通告》,及时公布该盟各级信用监管部门咨询电话,采取“不见面”形式,全面指导市场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正确填报年报并公示,对正常年报企业不登门、不见面、免打扰。
三是强化指导服务,修复信用提质增效。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数据进行梳理分析,针对未年报企业,想方设法与企业取得联系,引导企业完成注销或者及时补报年度报告,避免信用受损程度升级。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实施企业快速修复信用。对相关义务已履行、申请材料齐全的企业,工作人员即时审核即刻移出。相关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指导企业履行相关义务,经书面审核符合条件的,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移出。相关企业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提供纠正失信行为佐证材料和守信承诺书,经书面审核符合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移出。
四是强化联合惩戒,营造良好信用环境。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部门间“互联网+监管”数据共享,信息互联互通,引导督促受到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的违法违规市场主体主动守法、修复信用。目前,已有165个盟旗部门登录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15131次,数据利用2778448条。
2020年1-7月,该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各类市场主体中,已移出企业44户,经营异常名录信息67条;移出农民专业合作社7户,经营异常名录信息10条;移出个体工商户568户,经营异常名录信息754条。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户。